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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那些方面的问题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那些方面的问题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要注意以下四项: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协议书“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补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就业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注意事项如下: 1、明确就业协议的内容。 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应当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使用意图和拟提供的工作岗位,并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适合自己,不要只考虑单位好坏。对用人单位的约定(如工作期限、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及违约责任等)应在“对用人单位约定”栏注明并经单位盖章生效。 2、签署意见与签字盖章。 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可延长。试用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就可以转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内,和用人单位随时都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关系。 3、明确责任与义务。 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这一条款强调和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就业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违反就业协议就是违约,违约必须对违约行为承担责任。违约可依据《劳动法》的有关“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持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治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材料,进行考查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给本人,即为要约。 2.承诺。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作出选择,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 ……………………………………………………………………………………………………………………………………………………………………………… 找实习网提供线上实习、实习挂靠、实习证明、三方协议、就业协议、实习简历、就业指导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