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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什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什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就业协议书》的填写提示 就业协议书如何填写及签订的程序: 1、毕业生每人只能领取一套经学校编号备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认真阅读就业协议书上的有关规定,填写协议书内个人情况及意见等项目。填写协议书时应注意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培养方式"一栏应为"非定向";其他具体填写要求见学院网站就业中心专栏。 3、用人单位意见栏只需填写同意或者同意聘用即可,不能填写试用,若填试用此表格无效,加盖用人单位的行政章。 4、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一般签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是指省级单位、高等学校、中央驻省直属单位人事处,各市、县人事局。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相应人事部门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栏内盖章)。 5、到所在系部、院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 找实习网提供线上实习、求职招聘、实习挂靠、实习证明、三方就业协议、简历模板等业务!请加微信或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