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就业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就业面对的问题:
1、户籍归属问题。一般迁回原籍,或者就业后迁到所在城市。
2、档案转送问题。一般是挂靠人才市场、人社局,普通企业无法接收档案。
3、组织关系问题。一般是迁入所在地的街道或者单位党组织进行挂靠。
4、违约责任问题。如果草率签约后想毁约,必须面对承担违约责任问题。
5、考研考公留学。如果有其他打算,近期无就业打算,就不能签署就业协议。